达州公安局(微博截图)
2013年11月22日,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南外派出所对“三小孩扶起摔倒老太婆,反被诬陷索赔”贴文内容进行了全面调查。现查明,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,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(有3名目击证人证实),且伤者蒋某某的伤情系事发日(6月15日)形成,与网上流传的伤者在几日前洗澡摔倒致使骨折不符(有医院病历证明)。综合调查相关情况,蒋某某、龚某某(蒋某某的儿子)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。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,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(因违法人员蒋某某已满70周岁,依法决定不予执行),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,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。
央广网北京11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《新闻晚高峰》报道,日前,广东汕头俩学生 扶起摔倒老人,并送其回家,但老人却要求两人赔偿。之后,学生把事情发上网并报警。经近半个月的调查,11月14号,老人承认一时糊涂,登门致歉。
一周后的今天,“老人、孩子、搀扶、摔倒”,再次成为关键词。6月15号,在四川达州,蒋老太摔倒,当时她抓住一个孩子。老人说是孩子将她撞倒,孩子说他是去扶老人,双方各执一词。5个多月过去了,事情还未解决。昨天,孩子父亲报案,警方已受理调查,但尚未正式立案。
据当事人蒋老太回忆6月15号,是三个孩子将她撞到的:
蒋老太:我走到那,三个娃娃把我一冲就冲滚了。
江先生是蒋老太当时抓住的孩子的父亲。但据他讲,他向孩子和目击者了解到的情况是,老太自己倒下,叫三个孩子过去扶她起来:
江先生:我的小孩,另外还有两个小伙伴在那个地方玩,这时就走来两个老人,他们并肩走上来的,我是听目击者说,其中一个他就走到那个位置,就是慢慢往下面倒,另外一个老人他就不见了,他就走了……三个小孩里他离最近,他就说小朋友你来拉我一下吧,三个小朋友都准备去拉他,之后我的小孩,他走到前面,他就先去扶她,去扶那个老太婆胳膊的时候就被抓住了,她说这三个小孩一起把她撞到了。
当天,江先生是在接到电话通知之后,才赶到事发现场。他说,达到的时候,有很多人在围观。有几位目击者说,是老太太摔倒后,叫孩子去扶她:
目击者1:她走上来是两个老太婆,不晓得咋回事一下就这样歪下去,回头那个老太婆就不见了,娃儿在这里,她说娃儿拉我一下,小娃儿就去拉她,一拉就把手逮住,说你把我推倒了。
目击者2:是那个老太婆摔了,小娃儿在后面,她就喊他扯,是她自己摔的。
据当事人讲,事发当天就曾报警,他们给当事双方给出了一个调节建议。医疗、护理等费用共计2万余元,把其中的1万元分为四部分,3个孩子家长及太婆一方各承担四分之一,剩余的由太婆一方自行承担。江先生表示,他们不认为是孩子的责任,最终没有达成协议。
昨天,江先生向警方报案。达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桂主任介绍,目前,已经责成南外派出所开展调查。
桂主任:对这个事情要立成什么案,刑事案件、治安案件还是其他一般的事件,这个最终要以调查的为准。